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秦农银行”)个人信用卡业务发展,向我行个人信用卡客户(简称“客户”)提供优质的信用卡业务服务,秦农银行开办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根据《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等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包括信用卡办卡进度查询、卡片激活、账单查询、分期业务、预借现金、还款业务、积分查询、安全用卡、个人信息修改等内容。
第三条 秦农银行和使用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的客户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业务规定
第四条 客户在使用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时,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条款和内容,充分了解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的交易和操作风险,遵守秦农银行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客户登录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应当按照秦农银行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和有效的客户信息及相关证明资料。
第六条 客户信息或资料发生变更,应通过个人信用卡营业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进行修改。因客户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合法或无效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客户变更资料或信息未及时通知秦农银行或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等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客户承担。
第七条 客户应妥善保管并谨慎使用信用卡卡号、身份证件、密码、联系方式等重要资料和敏感信息。因客户重要资料或敏感信息泄露、被复制、被盗、遗失、毁损等非秦农银行原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八条 客户网上银行密码遗失、泄露的,应及时办理卡片挂失、密码重置及更新等手续,在相关手续办妥并生效前的交易和操作所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九条 客户阅读并同意《秦农银行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后,即成为秦农银行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的客户。客户如需要变更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服务,应及时通过秦农银行届时提供的相应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并按照秦农银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客户凭身份证号、信用卡卡号、密码、联系方式等其他重要身份信息进行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交易和操作,秦农银行均视为客户本人合法有效的指令,秦农银行无义务另行审查此次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的实际使用人或其资格、能力状况等,客户对该交易和操作引起的所有风险和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十一条 客户应按照秦农银行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的操作提示办理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对违反该操作提示进行操作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客户办理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须按秦农银行的业务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秦农银行有权直接从客户在秦农银行系统内开立的各类账户中自行扣收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 秦农银行有权自行决定和调整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的服务或功能,如发生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调整,秦农银行将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等其他方式及时公告相关变更内容,变更内容自公告日起生效,对所有客户具有法律约束力,秦农银行无需另行逐一通知客户。
第十四条 秦农银行依据客户发出的电子交易指令为其办理的信用卡业务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和业务的有效凭证。
第十五条 秦农银行有权基于预防网上银行欺诈的目的或根据外部有权机关的要求监控客户通过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从事的操作及交易。
第十六条 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无法正常运行时,秦农银行将尽力恢复网上银行的正常运行,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客户不能办理业务、办理业务延迟、不成功或造成客户经济损失的,秦农银行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任何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暴乱、叛乱、火灾、水灾、爆炸、地震、核事故、自然灾害、军事行为、法律或行政指示以及政府批准的变更、流行病、恐怖主义行为、影响设施的断电、极端恶劣的天气条件、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此外,基于网络的特征,不可抗力还包括互联网服务、电信服务、电力供应的中断或停止,金融欺诈、电脑病毒感染、黑客侵入、软件炸弹、网络拥堵或类似情况下的任何电脑硬件或软件故障等。
第十七条 如客户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完全是由于秦农银行的原因造成客户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发生损失的,秦农银行应负责赔偿客户信用卡账户下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但任何情况下,秦农银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客户信用卡账户下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而不应包括客户的任何间接损失,如预期收益、商业利润、非财产损害、秦农银行于错误发生时不可预见的损失以及因客户未能及时通知或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的扩大的损失等。
第十八条 客户在使用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时,如其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到秦农银行其它业务和交易规则及规定的,须同时遵守秦农银行其它业务和交易规则及规定。如客户使用的服务功能涉及第三方的,还应同时遵守第三方的业务和交易规则。
第十九条 秦农银行有权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客户全部或部分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服务:
(一) 客户申请开通或使用秦农银行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服务时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存在虚假、错误或重大遗漏的;
(二) 客户信用卡被暂停使用或者终止使用的;
(三) 客户利用网上银行系统故障、差错不当得利或造成他人损失的;
(四) 客户利用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进行不正当交易的;
(五) 发生他人假借客户身份盗用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的,或存在发生这种事件的可能性;
(六) 客户未按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
(七) 其他秦农银行合理认为应当终止客户全部或部分信用卡网上银行服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本章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章程第十九条的规定)或《秦农银行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协议》的客户,秦农银行有权单方中止、终止其部分或全部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和功能的使用资格,并保留进一步向其索赔等采取其他救济措施的权利。全部或部分服务中止或终止并不意味着中止或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的电子交易指令的撤销,双方在中止或终止前发生的交易、操作及相关的权利义务依然有效。
第四章 风险防范
第二十一条 客户有义务采取所有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安全使用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 妥善及安全保管与办理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相关的各种重要资料及信息,如身份证件及身份信息、信用卡卡片及卡号、密码、联系方式等,防止泄露或丢失。
(二) 妥善及安全保管信用卡交易密码、查询密码、动态验证码等,不告知包括银行工作人员在内的任何人,也不在计算机、电话、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上记录或保留。在任何情况下,秦农银行都不会向客户索要密码内容,当他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向客户索要密码时,请客户不要提供。
(三) 客户应设置安全性较高的密码,避免使用与本人明显相关的信息(如姓名、生日、常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等)或具有明显规律性的字符(如重复或连续的数字或字母)作为密码;办理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的密码应不同于其他用途的密码(如银行卡/存折密码、其他网站会员密码、电子邮箱密码等);信用卡网上银行的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应设置不同的密码,并经常更换。
(四)客户在使用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完毕后或暂时离开时,应及时安全退出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系统。
(五) 客户应采取有效措施(如安装防病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及时更新系统、安装补丁程序等)保护用于办理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的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安全,防止其发生信息、资料泄露或丢失。客户不应在网吧等多人共用的计算机上使用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
(六) 为安全起见,客户应仅通过登陆秦农银行官方网站登陆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办理业务,不通过其他网址或链接等其他渠道登陆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
(七)客户应经常了解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账户情况,发现账户被他人操作、密码泄露、丢失或其他可疑情况时,应立即办理账户挂失或密码挂失、修改等手续。
(八)客户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秦农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第二十二条 若由于客户未能履行上述风险防范义务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秦农银行的原因而对客户造成任何风险和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秦农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客户与秦农银行因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发生争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行政法规、金融监管规章和监管规定(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
第二十四条 客户与秦农银行因个人信用卡网上银行业务发生的争议,应向秦农银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秦农银行制定、解释和修改。